一手樓以實用面積計價
日期:2011-11-30政府正式就規管一手樓銷售立法進行諮詢,其中最深遠的改革,是以實用面積取代建築面積,成為樓宇交易的計算面積標準。但二手樓卻不包括在內,將來還得面對一手及二手市場,使用不同面積計量標準的問題。
政府要求一手樓的說明書,價單和廣告,只可以使用實用面積,全面禁絕建築面積。這是進步的做法,因為歐美先進國家,包括中國,都是以實用面積計價的。此舉有助香港進一步容入世界主流。
政府批地時的地積比率,可建樓面總面積,以致征收差餉的個別單位面積,均以實用面積為準。全面使用實用面積,可免混亂。但法例只規管一手樓,卻不規管二手樓,將來便要面對二手市場上有二套計價標準的問題。
事實上,差餉物業估價署擁有全港私人住宅的實用面積資料。如果全面公佈資料,免費供市民參考,一手及二手樓一起使用實用面積計價,問題便可解決。可惜差估署只容許以差餉單編號查閱實用面積,並且每次計費。把全民財產資料當作私人生財工具,又不便民使用,阻礙社會發展,損害市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