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實用面積報價
日期:2012-05-29地產代理監管局推出強行性指引,二手樓市必須提供實用面積報價,可能觸發許多交易糾紛和訴訟。買賣雙方及地產代理無故牽連,擾亂市場秩序,兼製造紛爭。
地產代理監管局規定2013年起,二手樓市場必須以實用面積報價。而過去數十年,香港樓市都是以建築面積報價的。習慣以建築面積報價,沒有人質疑建築面積的定義和計算。一旦轉用實用面積,發現實用和建築面積差距大,兼差距幅度大小不一,便引起糾紛。
更重要是實用面積亦未完全齊備和統一。局方要求以差估署資料為準,又或首次售樓的核准面積為準。如果二者有所不同,又該以何為準呢?屆時賣方以較大的為準,買方卻以較小的為準,引發爭執。
差估署的面積資料是包括可徵收差餉的面積,例如僭建部份也包括。但買方卻不願買入僭建部份,爭議該如何解決呢?
差估署的面積資料須透過資訊聆收費查閱,增加地產經紀的成本。政府應該全面開放資料,讓市民免費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