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安心再爭議

日期:2012-08-16

置安心計劃存廢又起異議,負責機構房屋協會最反對置安心,希望當夾屋出售,恢復舊制。因為置安心的先租後買方式,令房協無法掌握資金回籠的時間,構成財務壓力。相反,出售夾屋可預售樓花,一如私人發展商,很快便可以套現,計數獲得淨收入。

 

這種情況同樣出現在居屋,房委熱衷建居屋,同樣為了快速預售套現,獲得的淨收入,可以補貼公屋營運,又可能滾存再建新居屋。可見夾屋和居屋「獲利」之厚,皆因政府免地價批地予房協及房委建屋,兼且提供買家,是穩賺不賠的「生意」。

 

夾屋和居屋能夠平賣,皆因免地價,補貼由納稅人支付。表面上買家獲得「平價」的好處,實際上卻是「喪失」完整業權。不能自由出租或轉售。房屋升值不能獨享,須補地價。補地價卻由建屋機構收取,不是歸還政府。雖說房委房協屬非牟利機構,但均非政府,於理不合。夾屋居屋變成長期補貼,對納稅人不公。

 

政府為何不直接向合資格市民免息貸款,上限為樓價三成。餘下七成向銀行貸款,未償還政府貸款,不准出租或出售。把居屋及夾屋地全部轉作限呎樓,容許房協、房委、志願機構和私人發展商競投發展,指定售予合資格市民。這是直接資助合資格市民,不是資助服務機構。買家不必根據市值補地價,只須清還定額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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