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按上限30年

日期:2012-09-26

2012914,香港金管局將住宅按揭貸款年期上限設定為三十年。主要防止銀行延長貸款年限,變相減低供樓負擔比率,以符合金管局五成上限的要求。防止銀行利用灰色地帶,製造不必要的風險。

 

金管局沒有收緊用家的按揭限制,仍然是七成按揭上限,月供款不可以超過每月入息的五成。而所謂用家,必須自住,沒有第二個住宅按揭,但樓換樓除外。

 

事實上,不少真正用家根本無法符合金管局的規定。相反投資者財力豐厚,不必依賴貸款買樓。例如房價急升,銀行估價跟不上。用家以市價七成樓按可申請按揭,但銀行估價不足,被迫造六成樓按,首期增加一成。用家無法負擔的被迫申請按揭保險,令月供款增加,超出月入五成。只好延長貸款年期,降低每月供款。

 

自從金管局於200910月起先後五次收緊樓按。按揭年期便持續上升,由265個月,三年內爬升到300個月,增加35個月。同期,按揭成數由64%,下降到54%,下跌10個百分點。預期未來數年,按揭年期繼續上升,迫近360個月,而按揭成數繼續下降,跌破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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