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策 (二) 為擴大公營房屋找藉口
日期:2012-10-16房屋局長張炳良強調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不是一個土地發展委員會,只會評估房屋需求,不會過問具體的土地供應。但過去二次的「長策」報告,都為未來房局供應制定目標,等同制定未來土地供應。
張局長「長策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有三。一是評估社會對住屋的需求,二是預測公私營房屋需求,三是檢視相關的政策,如規劃及地政等。但強調不涉及政府具體土地安排,例如土地儲備、賣地計劃、更改土地用途等。
殖民地時代,曾發表二次「長遠房屋策略」,分別是1987年及1998年。二次長策的結果都是擴大公營房屋以應付未來龐大的需求。亦可以說是為了擴大公營房屋的規模,而推出報告指未來住屋需求大增,將擴大公營房屋合理化。
第二次長策就催生了「八萬五」政策,造成災難。當年評估九七後香港人口大增,需要大量建屋,1989年落成的公私營住宅高達十萬個。其實九七年人口增長見頂後,便急速回落,香港人口急劇老化,房屋需求不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