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邊代理勝過單邊代理

日期:2013-01-29

有地產代理監管局成員提倡單方代理,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實情卻是損害消費者權益,兼增加消費者的佣金支出。真正要保護消費者,是公開更多市場資訊,讓消費者自行判斷。

 

單方代理和雙邊代理都同樣受到地產代理條例和代理所規管,並沒有分別,所以不存在單方代理較雙邊代理有所規管,並沒有分別,所以不存在單方代理較雙邊代理更符合法律規定。相反,雙邊代理的佣金偏高(北美可高達6%),延誤交易速度(因雙方經紀不讓步)。這些毛病早已被西方人所詬病。香港採雙邊代理,效率高收費低。連西方人士也樂用。最多外籍客戶和外籍經紀的愉景灣,都是沿用本地雙邊代理模式。

 

樓市沒有中央交易市場,資訊流通慢,才是樓市核心問題。1996年起中原地產率先在網上公佈土地註冊處的買賣紀錄,讓消費者自行判斷。促進公平交易,更早於政府和政黨。

 

政黨人士迷信立法監管萬能,不知道一法立,一弊生。更以為盲目引進外國制度,就能解決自身問題,結果是為自己「套小鞋」。以為強制單邊代理,就可能保護消費者,卻不知道真正保護消費者是公開市場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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