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海造地更實際
日期:2013-09-24開發郊野公司的土地,不是創新意見。前任曾特首亦提及,開發綠化地帶,以及郊野公園內的棕土。只不過兩任特首都身負「原罪」,前任被指官商勾結,現任被質疑黑箱作業。
開發郊野公園是有理性討論的空間,但無奈政府公信力低,不獲市民信任,寸步難行。再者,急就章的提議,透過局長的網誌釋出。既無具體內容,又無適切理據,只會招致各方反對。更何況是引用資料出錯,落人口實。
郊野公園多山多斜坡,佔地雖廣,實難開發。開山闢石,掘出平地;恐怕難行,亦難獲支持。郊野公園內的棕土,出於人為破壞,多是業主縱容所致。既有業權人,開發亦要面對佔用人的利益矛盾。
開拓土地,觸及各方利益,包括業權人、租戶、公眾利益、環保鬥士、受影響人士,相鄰土地擁有人和使用人,……。為什麼港英政府選擇填海,再輔以新界開拓。因為新界土地(包括郊野公園),地權複雜。相反,海權歸政府,新界原居民亦未聲稱擁有香港的海域。填海造地可行性較高,維港外填海應可加快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