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城

日期:2014-02-13

香港發展地下城,是一個遲來的建議,早應在十年前便開始了。「遲到總好過無到」,希望政府加快推行,不要又等十年。

 

政府放風,初步選定12個地點,進行地下城的發展研究。銅鑼灣有6個:維園、銅鑼灣徑巴士站、加路連山紀律人員體育及康樂會、電訊盈科康樂會、香港大球場及快活谷馬場。灣仔有4個:灣仔運動場、修頓球場、夏懿道抽水站、灣仔西污水處理廠。九龍有2個:九龍公園及佐治五世紀念公園。

 

12個選址,全部位於核心區鬧市內。反映傳媒CBD概念根深柢固,難以轉移。開發大嶼山只能分流,不能取代傳統核心區。

 

向地下發展,因為地上空間發展受限制,避免過高過大的建築物,阻光及阻風。地下空間可以分流地面上的人流,減少擁擠。

 

選址避開私人物業,不必征地賠償。但不代表無人反對,因為影響鄰近業主的權益。再者,公用設施拆建費時,公眾反應不一。還有許多技術性的問題要克服,如何減少拆地上設施,而能夠進行地下工程呢。更多地下空間,吸引更多遊客,交通能否承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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