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難 vs 住屋難

日期:2015-01-15

梁特首解決買樓難的方法,就是出售公屋和推出新夾屋。這是沿用九十年代,殖民地政府的手法。更多房屋資源轉向補貼市民置業,無可避免地削減公屋和私樓數量,更無助解決住屋難的問題。

 

將新建公屋售予綠表客,明益現有公屋住戶,為何不直接租予上樓市民呢?合理籍口是吸引綠表客騰出公屋,市民一樣可以上樓。查實為了解決房委會財赤,出售公屋獲利。

 

九十年代,房委會曾經把新公屋當居屋發售,起碼白表客有四成單位可抽籤,不會全數給予綠表,而房委會同樣可以售樓獲利。同樣出售公屋改善財赤,效果是昔日優於今。今天白表客好可憐。

 

政府打劫市建局,原先作為樓換樓先導計劃的煥然壹居,改為資助房屋出售。售價高於居屋,可視作新夾屋。

 

九十年代房協首推夾屋計劃,由青衣宏福花園開始,到九七年浩景臺等。出現大量負資產,九八年夾屋被迫叫停。當夾屋大量興建之時,亦是小業主「小心」之日。

 

基本上,梁特首施政只是著力解決置業難,住屋難只能等,因為土地改用途要等多年,等到樓價下跌,土地才有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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