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改劏房

日期:2015-03-18

政府計劃收緊賓館發牌條件,業內預計將會有三百家賓館不符發牌條件而不獲續牌。其中大部份將會轉型,經營劏房或同鄕會。轉型劏房,可以紓緩市區住宅租盤的缺乏,有助壓抑租金上升。

 

民政事務總署建議收緊賓館發牌條件,如果大廈公契有明確條文,禁止用作旅館或商業用途,便拒絕發牌及續牌。當局估計全港有280間持牌賓館將不可續牌。預計2015年第三季落實,法例生效後有一年寬限期。

 

賓館大部份位於市區舊式多廈大廈內,有升降機設施。縱然不能合法經營賓館,可以改為出租房間,即俗稱的劏房。劏房沒有發牌制度,政府亦無意即時取締劏房。賓館設施較一般劏房為佳,可以經營豪華劏房,租金收入不菲。加上市區租金昂貴,租盤缺乏。對租客有一定的吸引力。

 

以港島為例,獨立單位月租一萬元以下的,幾乎絕跡。月租一萬到一萬五千元的獨立單位,佔租盤的比例下降到不足3%。月租一萬五到二萬元的,只有5%賓館改劏房,租金在一萬元上下水平,是一個較好的拓展空間。九龍區便須低於月租一萬元,才有市場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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