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建屋合作社聯合出售

日期:2015-05-20

公務員建局合作社房屋重建計劃,由市建局牽頭收購,再售予私人發展商,是最可行兼成效快的計劃。相信位處市區兼面積較大的合作社項目,率先重建,如長沙灣、西九龍及紅磡。

 

發展局提出的重建方案,分別由房協及市建局執行。房協是重建先導計劃,市建局是重建促進者計劃。不問內容,先考慮重建門檻。先導者計劃,須集齊全數業權。促進者計劃,由五成業權人提出申請,集齊八成業權便可以聯合出售。

 

單從業權門檻,便知道先導計劃不可行,只不過掩護促進者計劃。促進者計劃最終聯合售予發展商,亦只有發展商才願意出高價,令小業主滿意。因為發展商可以重建為「豪宅」出售。相反,先導計劃是重建為居屋發售,收購價必然「偏低」,叫小業主如何滿意呢?

 

不管政府意圖何在。土地善用,發揮最大價值,對整體社會有益,庫房收益亦會增加。合作社的小業主宜趁市況好趕快出售,只有市好才不問好醜,都有發展商出價。如果市差,只有位置好的才有人問津。一旦錯過聯合出售,最終被迫重建為居屋,收益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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