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基金互認

日期:2015-05-27

中港基金互認安排落實,將於201571日起接受申請。首批互認基金,兩地的銷售額度均為三千億元人民幣。額度有限,卻是好的開始。隨著基金互認運作良好,將會開放更大的額度。這是內地股市長期國際化的動力引擎,一如滬港通持續推動A股國際化。

 

中港基金互認是CEPA的一部份。即中港兩地的基金獲得對方監管機構的認可,便可以在對方境內銷售。原先香港基金不能在內地銷售,內地基金亦不能在港銷售。中港基金互認,便是中港基金跨境銷售,是CEPA的深化。

 

中港基金互認,基本上的CEPA,只涉中港兩地。但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金融體系對外開放。即外國基金在香港註冊成功,便有機會再申請心港基金互認。相信未來將會有更多國際級基金登陸香港,爭取內地投資市場。

 

同樣,內地的大型基金亦會趁機登陸香港,投資國際市場。不單止可以回銷內地,更可進一步進軍世界市場。香港奉行普通法,經營環境與倫敦紐約相近。正好是內地基金磨練經營技巧的好地方,亦是踏腳石,衝擊國際化。

 

中港基金互認,是繼香港廢除遺產稅後,另一影響深遠的基建。後者令香港成為亞洲的財富管理中心,前者將可以推動香港成為亞洲的基金營運中心。

 

金融講多了,回到地產。基金中心將會令商業核心區的甲級寫字樓需求更大,租金推高。更多基金經理來港,對市區住房需求更大,租金睇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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