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交易騙案
日期:2016-06-01香港物業交易騙案有上升趨勢,主因是涉及款項頗大,吸引騙徒下手。惟物業騙案操作成本不菲,時間又長,容易被識破。相信過傳媒報導後,騙徒會走避,短期內不會輕易再犯。
物業交易騙案的對象,主要分類。一是買家,二是貸款人。前者騙臨時定金和大定,後者騙按揭貸款。臨時定金和大定,一般只有樓價一成或以下,但樓按貸款,可以是樓價的五成或以上,金額鉅大。
騙買家臨時定金一般較容易,假扮業主,收了定金便失蹤。要騙大定便較難,因為在律師樓交收,多一重核証。假冒業主,一般只須假身份證,成本低,以數千元博十萬元臨時定金。要騙大定數十萬元到百萬元,難度高。要有銀行戶口,住址証明和假樓契等。
騙貸款人更困難,銀行有業主聯絡,容易識破。騙徒主攻財務公司二按,避開一按銀行的查證。
雖說物業交易騙案難度高,要有許多假文件(成本高),要有人頭出面(有人可跟蹤調查)。但金額不菲,仍有人甘願犯案,兼不惜工本,製造高仿真文件。再者,犯案人熟識物業交易程序,不排除行內人所為。
買家不必恐慌,騙案爆光,騙徒會走避。再者,一般長期經營的地產代理,能夠聯絡屋苑大部份業主和租客,分辨騙徒能力較高。真空地帶是內地業主,難以聯絡,身份更難辨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