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港地的實驗
日期:2016-08-25港人港地的啟德1號即將發售,市場關注樓盤是否受到市場歡迎。以現時樓市走旺之勢,樓盤銷售不困難。售價亦不會低,甚致睇齊九龍地鐵上蓋大屋苑的水平,例如奧運站。但真正反映港人港地價值的,是入伙後的二手市場。
適用於港人港地的限制性條款,由批地和批售條文規範,同時適用於一手及二手買家。對發展商而言,限制是一次過的,售罄便沒有切身利益。相反,小業主買入後,仍要受到限制條款約束,有效期是入伙後長達三十年。所以二手樓市場的表現,才是檢定港人港地成效所在。
對小業主而言,影響較大是出租的限制,出租須得地政署發出同意書。沒有規定不可以租予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但遭到輿論圍攻,地政署會否不發出同意書呢?這是政治風險,不是法律風險。
每份租約租期(包括可續租期)不超過5年,不能先收取超過十二個月的租金。如果是一般二年租約,不可能違反規定。
不接受小業主向財務公司按揭,限制小業主的財務安排。但無法阻止小業主個人借貸,一如今天居屋業主的私貸。
二手買家同樣限於香港永久居民,排除外來買家。買家受限制,對物業長遠升值不利。情況一如居屋升值跑羸同區私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