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多重利用
日期:2017-07-18新任特首林太在開拓土地方面,亦有一些新概念。例如競選政綱上,曾提及在現有政府土地上,探討「一地多用」的多層發展模式,整合設施及土地,釋放部份土地興建社區設施。
「一地多用」是都市重新發展的可行方向,而事實上已經成功實踐。例如濕街市與社區會堂,圖書館、文娛中心……等,共同一座大樓。又或私人樓宇內,設置社區服務,如庇護工場、老人中心、中途宿舍……等。
「一地多用」的最大膽建議,是周明權提議在貨櫃碼頭上建屋,不必再填海,搬遷貨櫃碼頭。在貨櫃碼頭上建平台再建屋,技術上應可行。事實上,香港早已有地鐵車廠上建屋,建成德福花園、杏花村、綠楊新村、銀禧花園、駿景園、名城……等。
「一地多用」不是技術上問題,乃地權上問題。貨櫃碼頭租予私人企業,在其上建屋,涉及私人利益。發展權誰屬,必成爭議。如果在政府土地上進行「多用」,發展權歸政府,爭議較少。
事實上,政府有很多市區土地,不必動用郊野公園。市區內,起碼三成土地用作馬路,相當浪費。如果馬路可以藏於「地下」,可以利用的「地面」便大增。更可減低車流噪音,增進環保。
舊區馬路狹小,不能「利用」。最可考慮是各個收費廣場,三條過海隧道均有大型收費廣場,可以部份封頂,建平台、再建商用樓宇。
河川上建平台,闢作運動場,可騰空鄰近運動場,改作住宅。沙田城門河近冼次雪小學,已動工類似項目。
還有許多現有土地多重利用的方式,包括地上和地下,例如將濾水廠搬入岩洞,騰空發展官地。歡迎各方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