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租轉合法出租
日期:2019-07-30未補地價出租資助房屋,今年底推出。流入市場的租盤,可能低至幾千個,並非潛在的三十五萬個單位。因為資助房屋大部份是自用,可出租的早已私下租出。能夠受惠新政策的,數量應該很少。
全名為「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由房協主持,而房委會亦會參與。計劃包括未補價的租置單位及居屋;即房協及房委會的資助出售房屋,但不包括夾屋,為數約34萬個單位。
業主擁有單位滿十年或以上,可將單位出租或分租。租客是公屋輪候冊上的市民,輪候起碼三年,非長者一人輪候時間起碼六年。又或可將單位交予社聯,由社聯再出租予合資格租客。
本計劃曾經試行,業主只容許分租房間,兼且一個單位不能多於二份租約。但計劃未有成功例子,估計業主不願與租客共居。
新計劃的特點是容許整個單位出租,避免共居問題。相信可以吸引部份業主放租單位,但為數不會多。因為資助出售房屋的業主,絕大部份自用。沒有迫切的需要,不會出租單位。有第二居所的業主,經濟能力較高,出租意願低。如要出租,早已私下出租予親友了。離港退休的,亦需有本地居所,以備經常回港。
新計劃只能把私下出租的單位,轉為合法出租。市場上並沒有大量新增出租單位,不會拖低私樓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