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財必須有道
日期:2007-04-13俗 世 中 之 宗 教 信 仰 者 , 少 不 免 會 思 考 如 何 在 賺 取 財 富 之 同 時 , 又 不 失 保 持 所 屬 宗 教 信 仰 之 價 值 觀 。 當 出 現 困 惑 衝 突 時 , 保 持 “ 求 財 有 道 ” 之 原 則 , 似 乎 是 可 行 之 舒 解 出 路 。
在 競 爭 激 烈 之 社 會 , “ 在 商 言 商 ” 之 信 念 , 有 時 變 成 給 予 生 意 人 (及 其 部 屬 )藉 口 , 要 用 任 何 方 法 及 不 惜 任 代 價 “ 賺 到 盡 ” , 更 危 者 甚 至 “ 擲 界 ” (或 “ 過 界 ” )行 事 , 而 “ 求 財 有 道 ” 之 原 則 , 多 少 能 把 他 們 納 回 正 軌 。
“ 求 財 有 道 ” 要 靠 自 己
何 謂 “ 求 財 有 道 ” ? 筆 者 不 是 道 德 派 學 者 , 亦 不 是 什 麼 成 功 人 士 , 無 意 (亦 無 能 力 )代 大 家 確 立 定 義 或 準 則 , 但 亦 想 引 述 “ 內 心 警 察 ” 概 念 及 旅 行 社 欺 騙 內 地 客 事 件 , 作 拋 磚 引 玉 以 之 探 討 。
社 會 學 家 認 為 每 個 人 都 有 “ 內 心 警 察 ” (即 要 求 自 己 之 道 德 標 準 及 價 值 觀 ), 而 “ 內 心 警 察 ” 要 人 做 好 之 能 力 , 往 往 比 外 界 真 正 警 察 (包 括 法 律 及 規 範 等 )還 要 高 。 理 論 上 , 任 何 地 區 內 之 真 正 警 察 數 目 有 限 , 且 他 們 亦 需 要 放 假 , 故 有 效 地 影 響 大 部 份 人 做 好 自 己 , 乃 “ 內 心 警 察 ” 之 功 勞 , 至 於 能 否 達 致 “ 求 財 有 道 ” , 看 來 必 須 視 乎 “ 內 心 警 察 ” 之 把 關 能 力 。
非 “ 求 財 有 道 ” 需 付 出 代 價
最 近 有 旅 行 社 欺 騙 內 地 客 事 件 , 鬧 大 至 要 由 中 央 電 視 台 “ 放 蛇 ” 爆 料 , 而 特 區 政 府 亦 相 應 變 得 積 極 介 入 處 理 。 筆 者 認 為 該 等 不 良 旅 行 社 一 定 不 是 “ 求 財 有 道 ” , 事 關 明 眼 人 都 知 整 個 安 排 乃 設 局 圈 套 , 用 盡 賣 假 貨 、 詐 騙 及 失 實 陳 述 等 不 良 手 法 , 劏 取 內 地 旅 客 財 富 。
有 人 會 問 , 如 斯 不 法 行 為 , 政 府 當 局 過 往 為 何 不 主 動 出 擊 呢 ? 背 後 理 由 很 簡 單 , 其 一 資 源 有 限 , 執 法 機 構 未 必 認 為 值 得 將 其 工 作 重 點 投 放 在 此 ; 其 二 香 港 奉 行 之 普 遍 法 傾 向 “ 寧 縱 無 枉 ” 原 則 , 要 能 成 功 起 訴 , 必 須 先 要 有 足 夠 證 據 , 涉 及 案 件 受 害 人 又 是 過 境 旅 客 者 , 在 收 集 及 整 理 證 據 上 , 通 常 會 比 其 它 案 件 困 難 得 多 。
特 區 政 府 過 往 對 不 良 旅 行 社 之 處 理 是 傾 向 由 業 界 自 我 監 管 , 即 是 交 由 個 別 旅 行 社 老 闆 及 員 工 之 “ 內 心 警 察 ” 去 把 關 , 但 事 實 證 明 並 不 有 效 , 如 今 已 鬧 大 , 政 府 日 後 定 必 積 極 介 入 , 取 替 及 嚴 罰 違 規 之 旅 行 社 , 為 香 港 之 “ 購 物 天 堂 ” 名 稱 省 省 招 牌 。
為 此 , 我 們 可 以 推 斷 不 把 持 “ 求 財 有 道 ” 之 原 則 賺 錢 , 長 期 將 “ 內 心 警 察 ” 放 假 , 輕 則 會 令 自 己 良 心 過 不 去 , 多 少 會 產 生 自 責 , 重 則 大 有 機 會 勞 煩 外 界 之 真 正 警 察 出 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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