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換樓之借貸安排
日期:2007-11-16過去樓市暢旺時,不少業主利用“過渡性貸款”(Bridging Loan)以達致「細屋換大屋」之效果,但今天市場上已有高達樓價九成半之按揭借貸,故“過渡性貸款”似乎不再受到換樓人士所吹捧。
傳統之“過渡性貸款”祇針對現有物業剛售出,同時又買入新單位之人士,他們需將兩份買賣合約(新舊樓)一併提交予相熟銀行,由其經理按人客相熟程度「酌情」批出貸款,以解決人客在出售物業之所得未收回,但同時又要支付新樓之首期,及其他雜費等財務負擔之窘境。
上述安排,巧妙處在於夠簡單,祇要銀行能按客人需要批出貸款,對換樓業主就最方便不過;但另方面,由於沒有批核準則,當銀行批不出(或不足)“過渡性貸款”時,有關業主就非常煩惱,要在短時間內「撲水」,以完成購入新樓之交易,不幸者可能更要「撻訂」,又或即使銀行初步表示願意批出貸款,但遇上出售原有物業有延誤時,銀行大有機會取消放出相關貸款,業主換樓計劃又要告吹。
為將“過渡性貸款”標準化,筆者在九十年代任職銀行界時,與同事們重新設計有關貸款,主要是毋須業主將單位先出售,祇要將其“轉按”到銀行名下,便可依據物業之「剩餘資產值」(指“資產值”減“負債”),批出“過渡性貸款”額度予人客使用,購入新物業。
其後,市場上不少行家依同一理念推出相類之「過渡性貸款」,幫助業主換樓,但程序上始終要人客多做一重“轉按”手續,似乎不是理想之「以客為本」(customer focus)安排,預計相關產品日後定會有不少進步空間。
九成半借貸有助換樓
近年人客祇要能拿出樓價5%作首期,便可透過市場上之「九成半按揭保險計劃」或「九成半按揭貸款計劃」置業,前者設有“保險費”,後者則有“手續費”,兩者收費相若,且需由借款人支付,對換樓人士而言,九成半按揭借貸可輕易解決財務上之問題,但有關貸款之批出,需依賴人客有良好信貸紀錄,且業主必須向經辦銀行清楚說明現有物業日後之處理安排,否則可能會批不足(甚或遭到拒絕批核)相關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