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海嘯按揭篇 – 價格條款
日期:2008-11-14在過去數年,本地銀行一直傾向積極爭取按揭業務,除貸款成數最高可達九成半外,產品價格及條款亦屬吸引,業界稱之謂“借款人市場”(Borrower’s Market)。
一般而言,在“借款人市場”之環境下,按揭客人之議價能力會十分強。曾幾何時,信貸條件較佳者,可在市場上取得低至全期“「最優惠利率」(P)減3.25%”之按揭息率優惠;“現金回贈”亦有高至貸款額7%-8%(首三年之按揭息率一般為“P”,其後為“P減2.5%”水平);又或按揭貸款不設“提前還款罰息期”,讓人客在提取貸款後,可隨時贖回按揭,銀行可算不惜冒「白做」生意之險,仍要不斷吸納新客。當時期,由於市場競爭激烈,按揭客人可謂不愁找不到貸款,銀行對客人之按揭申請回覆稍慢,人客很快就被別家銀行抓住了。
在金融海嘯下,銀行最近批核按揭貸款急轉審慎,部份銀行甚或不願在市場放出貸款,情況與過去剛好相反,業界稱之謂“貸款人市場”(Lender’s Market)。
在貸款提供者議價能力較高之“貸款人市場”環境下,今天客人取得之按揭貸款息率,只有“P減1.75%”至“P減1.5%”水平,相對過往“P減3.25%”之最佳時刻,白白少了近1.75%之息率優惠。隨著本地金融市場資金維持緊絀,銀行目前仍未願意積極爭取按揭業務,相信日後當本港遇上減息之環境而需要將“P”再下調時,新造按揭息率可能會進一步回升至“P減1%”(或更高)水平。
由於金融管理局過去曾致函各銀行,列明凡現金回贈高於1%者,必須將其當作貸款論,故近年現金回贈優惠,多數只限於1%之內,相信在銀行仍未熱衷放出按揭貸款之情況下,現金回贈優惠將會逐步下調,最終或會全面取消。
過往,不少客人會向多間銀行申請同一份按揭貸款,目的在於慢慢篩選,直至找到價格及條款最合適之銀行方簽約。可是在金融海嘯下,除非人客之信貸條件非常好,且收入又穩定,否則不宜再執著與銀行計較按揭貨款之價格及條款,以免因銀行之貸款政策隨時更改時,方便它們“反口”取銷已承諾批出之貸款。
今時今日,早簽按揭貸款合約對借款人而言,應較不斷與銀行“討價還價”之保障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