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鼓動市場多建環保樓
日期:2009-05-15如果有一個新樓盤,將會加入之環保設施範疇包括:(1)能源效益;(2)節約用水;(3)採用環保物料;(4)綠化環境;(5)加入廢料回收設施;及(6)減少建築廢料及對環境滋擾……等,你會感到驚喜嗎?
無錯,市區重建局最近將灣仔利東街項目當作頭炮,引入上述環保設施,林林總總,多少亦繪出一幅對環保建築之要求圖,同時亦希望業界會效尤,日後能在市場推出多些環保樓。
據市建局表示,預計有關項目之建築成本會增加2%至3%(約4,000至6,000萬元),同時可減低近23%之二氧化碳排放量,相當於每年種植十七萬棵樹,為此,額外新增建築成本,初時會由局方承擔,期望發展商日後可分擔有關開支。
筆者非常認同市建局勇於嘗試及創新之行為,但能否真正誘使發展商追隨,關鍵在於「利」之考慮。
發展商未必肯“冒險”建環保樓
隨著環保意識日漸提高,相信很多人(包括發展商)不會反對建新樓時,加入更多環保考慮。筆者並非建築專家,無法考量在環保建樓項目上「投入」與「得益」之細節,但可以肯定者,乃環保建築要即時付出額外代價,而可得到之收益,如慳電/水用量,及減廢氣排放等,將是日後之事,且當中不少得益屬社會大眾的,並非購入環保建築物業者所專享。
為此,發展商會否積極投入額外資源,大量建造環保樓,而該等物業由於建築成本較高,其價格理論上一定較非環保樓者貴,究竟買家會否願意為環保而多付樓價,尚屬未知之數!
政府應有軟硬兩手準備
筆者認為,倘特區政府在政策上,真的鼓勵市場多建環保樓,根本不應只等待,讓市場自由發展環保樓,事關發展商除非看準有市場需求,否則不會願意率先“冒險”,多付資源,建造成本較高之環保樓。
其實,政府可考慮兩個方案,推動多建環保物業,較“硬性”者,乃透過行政指令,規定新樓須兼備部份基本環保設施,方可推出市場出售;又或採用較“軟性”之鼓勵方法,讓任何新建成之物業,倘能達到一定之環保設施水平時,其買賣之物業印花稅可得寬減,又或在該等環保物業之樓按貸款上,借款人可取得較其他人更多之“居所貸款利息”扣減寬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