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居屋計劃出台了

日期:2010-09-17

政府在資助市民置業諮詢期完結前幾天,便落實了市場盛傳已久之“活化居屋計劃”,似乎想將活化居屋日後可帶來之效果(如增加中下價樓在市場之租/售供應),放入特首十月施政報告,連成一系列打擊樓市炒風及處理資助市民置業之部署。

 

透過增加按揭借出補地價所需

新提出之“活化居屋計劃”,主要透過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與銀行合作,在市場提供「補價貸款擔保計劃」,居屋業主可向其原按揭銀行,在第一按揭貸款之上借取第二按揭貸款(即「補價貸款」),作補地價用途,然後分期還款予銀行。

 

在此計劃下,按揭證券公司會為銀行總按揭成數,超過六成或七成的補價貸款部分提供擔保,最高可至總按揭成數九成。如果有關的居屋單位,在補價貸款敍造之後將繼續用作自住用途,受擔保的補價貸款部分會以總按揭成數七成起計算;如果有關單位將用作非自住用途,受擔保的補價貸款部分則會以總按揭成數六成起計算。

 

業主補地價貸款之擔保費

參與「補價貸款擔保計劃」的居屋業主,須透過其按揭銀行每年繳交擔保費(見附表),最長為期三年。倘若居屋業主因一次過還款、賣樓、換樓或轉按而清還受擔保的補價貸款部分,則無需繳交隨後年度的擔保費。

 

新計劃無疑為居屋業主提供了補地價之標準融資安排,讓業主在辦妥補地價後,可自由地將居屋出租、放售、加按套現或作其他擔保等。由於「補價貸款擔保計劃」屬常設性質,理論上可讓業主伺機決定,什麼時候才合適辦理補地價借貸。

 

現時全港有32萬個居屋單位,近25.5萬個單位仍未補地價,故理論上,新計劃應該會為市場提供多了些中/下價住屋單位之租/售盤。可是,當細心分析計劃之內容時,發現普通居屋業主未必容易受惠。

 

申請人需具供款能力

首先新計劃之申請人,其貸款佔入息比率上限為50%,意味著沒有工作,又或收入不足之居屋業主,未必容易借到所需款項;此外,新計劃之第一按揭貸款及補地價貸款,總按揭成數上限為居屋市值樓價之九成,若按揭欠款連同補地價所需,超過現時居屋市值九成時,業主便要自掏腰包補差價,才能經此計劃辦妥居屋補地價

 

最後,有興趣申請補地價之業主要明白,進行補地價之同時,其實已是一項投資決定,皆因日後出售居屋時之樓價,未必與現時補地價者相同,而借取補地價按揭貸款後,整體財務負擔亦會相應增加。而補價貸款之擔保費要業主每年清還,合共付足三年。舉例說,一個$600,000補地價貸款分20年還,以現時2%按揭年利率計,除每月額外負擔供款為$3,035.30,每年亦要儲足$19,800$600,000 x 3.3%),作為支付清還補地價貸款之擔保費用!



 

 

補價貸款的

還款年期

附表

補價貸款擔保計劃之擔保費

(以受擔保的補價貸款部分的百分比計、

每年繳交、最長為期三年)

3

1.80%

5

2.40%

10

2.80%

15

3.00%

20

3.30%

25

3.60%

30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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