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為豪宅定分界(一)
日期:2019-05-09問世間何為豪宅? 從來都沒有一個官方答案,亦沒有人刻意深究。這個問題之所以浮上水面,是因為近日地產建設商會建議,豪宅盤豁免招標限制。自此,坊間就開始討論哪一類物業屬於豪宅。
現時,坊間偏向以「售價高低」,「樓盤所在地區」或「面積大小」這三個定義來決定什麼是豪宅。三個定義之中,筆者較為傾向以「面積大小」來區分豪宅與一般住宅。以「售價高低」來劃分的話是很主觀的,究竟一千萬算是高還是低呢?對基層市民來說,算高吧?但對於富豪一族,誇張點來說可能只是零錢而已。如果以「樓盤所在地區」來界定的話又如何?人有三衰六旺,地區也有興衰。一個地區可以因發展而旺起來,亦可以因為發展而失去它原有作為豪宅區的優勢。
但「面積大小」卻相對客觀而且不變。它不會因為環境或時間改變而放大縮小。那麼,到底面積到底要多大,才可以算是豪宅呢?差餉及物業估價署的分類方法,可能為我們提供答案。
根據差餉及物業估價署資料,全港私人住宅按實用面積分為ABCDE五大類:A類小於431平方呎;B類介乎431至752呎;C類介乎753至1075呎;D類介乎1076至1721呎,最後E類則是大於1722呎的物業。筆者認為,D及E類單位就是豪宅,而其中E類更可稱為超級豪宅。當中原因,下回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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