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為豪宅定分界(二)

日期:2019-05-16

 上文提到,筆者支持按差餉及物業估價署的分類方法,來區分何謂一般住宅及豪宅。該署以實用面積大小,分為ABCDE 五類私人住宅,其中D類是介乎1076至1721平方呎的物業,而E類則是大於1722呎的。


根據差餉及物業估價署網頁資料,由2009年至2018年,每年各類私人住宅物業總存量,大約是110萬伙,而D類加E類物業的存貨量,都在7至8%左右,大約9萬多伙,而如果只計E類物業的話,比例更少,只得2%,有2萬3千伙左右。

D及E類兩類物業加起來,也佔不到總存量十分之一,顯示這類物業,非常罕有。所謂「物以罕為貴」,將它們定義為豪宅亦合情合理。

如果再仔細地看,2018年,全港私人住宅總存量為1,193,971伙, 當中E類物業佔27,212伙。2萬7千多伙中,有19,038伙,屬於大家夢寐以求的洋房大宅(不計村屋),餘下的8,174伙就是一般分層大單位。即是說,2018年,全港私人住宅只有1.59%是洋房,0.68%是分層大單位。比例之低,足見其罕有程度,要形容它們為超級豪宅,亦不為過。

根據政府最新統計數字,家庭住房的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為430平方呎,人均居所面積,則為161平方呎。筆者心目中的豪宅面積,比起上述兩個中位數,最少多1.5倍及5.6倍。居住在豪宅的家庭或個人,所能享受的面積,都比一般市民大得多。香港地寸金尺土,能佔用上1,076平方呎或以上的面積,是香港家庭住房樓面面積中位數的1.5倍,應該有資格被稱為豪宅了吧!

轉載自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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