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不一定可以任性(二)

日期:2019-05-30

 上文提到,石澳道有一個業主委員會,就算名人富商要住進去,也需要經過委員會批准才可。這些豪宅中的豪宅,大家可能覺得太「離地」了。今日再談談大家買得到,住得到的豪宅。


之前提過,筆者認為差餉及物業估價署的D類及E類物業就是豪宅,簡單來說,就是1076呎以上的物業。根據該署《香港物業報告2019》,2019年估計全港有20,415伙私人住宅落成,當中D類有1,232伙,而E類有490伙,分別佔整體6%及2.4%,合共8.4%。這些都是大家都買到住到的豪宅,而賣一手樓的地產發展商,並不會在收到客人臨時訂金時,開個委員會去決定你是否有資格買。只要你肯刷刷卡,單位就屬於你了。

但問題是,落成量實在太少了,只有1,232加490,即是1,722伙。而根據一間追蹤全球財富的公司調查報告,香港有10,000人,擁有超過3,000萬美元的資產,這類人可稱為超級富豪,而香港亦超越紐約,成為世界上最多超級富豪聚居的城市。這些超級富豪,只要每年有20%左右的人去購買豪宅,就能輕易消化2019年的落成量。再看看2020年,D類及E類物業的預計落成量,分別只有826及560伙,合共1,386伙,比2019年還要少336伙,富豪更加能夠輕易消化。

換句話說,雖然無人會審批你是否有資格去買豪宅,但實際上,你要與一群同樣花得起錢的人,一起去競爭競價。所以,如果你今天有幸在豪宅樓盤發售日,抽到前籌揀樓的話,不要猶豫,機會難得呀。

轉載自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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