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管理大廈 省不必要開支
日期:2016-02-17步入2016年,筆者為客戶管理之物業相繼收到大廈管理公司增加管理費之通知。
其實自2011年開始,不少屋苑都以通貨膨漲、最低工資等理由每年增加管理費,有些屋苑每年增幅多達雙位數。我們以九龍站其中一屋苑為例,2012年至2016年累積升幅多達31%。無論物業是自用或作出租用途,管理費用為業主帶來一定負擔。
現時一般物業管理公司服務合約,有關屋苑各項開支都以實報實銷由業主承擔,所以開支上升對管理公司並無實際損失,相反有部分合約更按開支的百分比收取酬金,亦令管理公司缺乏動力減省開支。近年不少業主意識到以上問題,再加上工程圍標等事件,亦見有趨勢增加參與業主立案法團事務,監察管理公司日常運作。
由於筆者工作需要代表客戶出席不同大廈業主大會,亦發現大廈管理呈現不同社會形態。有些屋苑財政管理像歐美高稅國家,由於會所人手設施開支高昂,故此需要徵收高管理費用抵銷。有些屋苑財政有如發展中國家,雖然管理費用低廉,但經常入不敷支,每每有緊急工程需要額外集資,而且亦欠資金改善屋苑現況。
舊式大廈 如無政府狀態
有不少舊式大廈情況宛如無政府狀態,未有管理公司及法團,遇有問題只能各家自掃門前雪,縱有業主希望改善大廈狀況亦難有所為。自從政府推行強制驗樓後,這類大廈業主更顯束手無策,更要面對刑責風險。隨着政府宣傳及近年工程圍標等事件,不少屋苑之管治開始體驗民主狀態,遇到重要議題亦見積極參與,有些管理委員會投票更見有多人競爭,甚至有競選宣傳簡介,跟區會選舉無異。不過法團選舉亦有不足的地方,選舉並不是一人一票,選舉會按大廈公契之業權份數計算,另外租客亦無投票權。
總括而言,大廈管理跟自身利益息息相關,有效之大廈管理能幫助業主省卻不必要之開支。
作者為中原測量師行租務管理部經理 潘志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