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吉出售風險

日期:2017-12-08

 近年金管局多番限制按揭貸款比率,其中限定了連租約買賣的單位,不論樓價高低,按揭成數一律不得高於五成。措施令不少首期有限的買家可選購的單位數量大幅減少,令「缺盤」情況更雪上加霜。因此,不少買家都會向一些「連租約,交吉賣」的盤源入手。


所謂「連租約,交吉賣」,意思就是一些目前正在生約期內的單位,業主與買家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行使生約的退租權,在成交以1個月或2個月通知租客,提早終止租約。理論上,只要租在成交前遷出單位,業主便可以以「交吉形式」出售物業。

對賣方而言,好處就是單位能以「交吉形式」出售,令買方可以不受金管局的措施限制,承造多於五成按揭,令潛在買家的數量增加,從而有較高機會以較好價錢賣出。對買方而言,既然物業是以「交吉形式」購入,便可降低首期開支。

不過,賣方不能忽視這樣賣樓的風險,原因是假若業主在行退租權時,萬一租客未能配合如期遷出,令你未能依合約在成交日前「交吉發售」,業主有機會未能履行與買家之間的合約,被買家追討賠償,分分鐘得不償失!


作者為中原測量師行租務管理部助理經理廖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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