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租

日期:2018-05-21

  

最近又到內地生來港求學的高峰期,有報道指,業主或二房東為獲取比平常高達數倍的豐厚租金,將三房單位劏開成六個房間放租。若果是身為業主、二房東及租客,在這樣的租約安排上應注意甚麼?

 

若業主同意二房東分租,租約上應清楚訂明二房東是否有權轉讓、轉租或分租該物業或其任何部分的佔用權予任何其他人等。若二房東違反協議或欠租,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收回出租物業,而租客若想作為二房東,在簽署租約前也須要清楚注意業主是否同意分租的安排。


若單位分租成多戶,作為分租客無可避免要與其他人「共住」,所以在簽署租約時,可以先嘗試了解其他分租客的身份及背景。


另外,也要清楚知道一些共同使用的家電設備例如熱水爐,洗衣機等的維修責任誰屬。當然,身為租客也應該以合理及恰當的方式使用物業設備。 


而分租往往亦涉及單位改建的問題。很多時二房東承租物業後,會改建房間隔而又不通知業主。租約上也須清楚訂明二房東在沒有業主書面同意前,能否對該物業作任何改動或加建。為保障雙方利益,筆者也會在每次交收物業時,為單位內部拍照及紀錄狀況,務求能為業主租客雙方作出客觀的意見及評估,減少糾紛。

 

 

 

作者為中原測量師行 租務管理部助理經理 廖立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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