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屋政策興廢 宜與時並進
日期:2019-01-27近日新閒報道了一單土地訴訟官司,涉及一位知名區議員就丁屋發展與土地持有人之糾紛。當中提及過往很多丁屋發展的秘辛,如多少錢去「套丁」,丁屋落成後點樣分配單位等等。但今天想講的不是丁屋如何發展,反而是想分析丁屋的發展及土地供應如何有千絲萬縷的關係。
看到上面的新聞令我回想起十多二十年前前往馬鞍山大水坑村比鄰富安花園探望我的朋友時,留意到在巴士總站旁有一大片土地,當時納悶緊為何政府不將那邊土地一併發展為高密度住宅。回公司翻查資料才了解到那片土地原來是預留作興建丁屋之用。那幅土地約有1公傾,現在已經建成了約55幢三層高的村屋。當時土地供應未有現在那麼緊絀,所以筆者都不以為意。
多層式發展 更具效益
但現今再看,以2100平方呎一幢村屋去計算,那55幢村屋提供了115,500平方呎的樓房面積,以地積比率計只有約1.07倍,但毗鄰的富安花園現今城市規劃為住宅甲類用地,地積比可以去到3倍。換句話說,如果那福地不是預留興建丁屋的話,而是興建富安花園一樣的多層住宅的話,除了可以安置現有那55幢丁屋的申請者外,還有多兩倍樓面可以提供給其他人。
筆者慮為,如果我們退而求其次,在取消丁屋政策有定案之前,能否將丁屋政策所興建的村屋改為多層式樓宇?類似上述的建議其實多年前已經有人提出,只是政府沒有實質的行動去研究。
作者為中原測量師行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