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區内土地的釋放

日期:2019-05-09

 政府公布蓮塘口岸將於今年底啟用,筆者不期然想起數年前曾為客人在位於蓮塘口岸附近禁區內的土地進行古蹟及買賣。由於客人是銀主身份,不是禁區內的居民,所以要向警方申請禁區通行許可證進入禁區進行物業視察,便是第一件要解決的事情。


查實要申請許可證並不困難,我們以商業機構申請,只要填寫表格、交齊文件及道出理由,很快便收到許可證。那次我們經坪輋路入禁區,沿蓮麻坑路及和徑山路一帶進行物業視察。當中去到一個小山頭時,北望深圳河對岸,國內的物業發展同香港禁區來寧靜荒蕪的環境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其實政府已經在2008年大幅削減邊境禁區的範圍,由2,800公頃縮減至約400公頃,一些原先是禁區範圍內的地方如古洞北,政府亦開始計劃發展,已解決土地不足的問題。而羅湖以東至沙頭角一帶的禁區,在2003年規劃署的報告已說明其發展潛力取決於蓮塘口岸是否開通。


16年過去,現在蓮塘口岸將會在今年底開通,而中港兩地的活動將會愈來愈緊密,我想政府是時候加快開發禁區的土地了。

 

中原測量師行執行董事 張競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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