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申請改用途 莫遲疑
日期:2019-07-08
最近多了一些客人詢問有關工廈單位申請改用途之地政服務事宜,原因都是收到地政總署的信函,指其單位已違反地契限制以作非工業用途,並要求於28天內把單位用途還原,重置作地契限制下所指定用途。
一般工業大廈的地契中,通常都會有條款指明大廈內所有單位,包括地下單位(即地廠),只可用作工業或工場用途。但隨著工業行業式微,許多工廈單位都已經改為寫字樓、零售、康樂場地等。早前傳媒也有報導有關違反地契限制情況嚴重,部分甚至涉及消防安全影響。
查詢的客人分別都好像一早已經知道自己已違反地契用途,亦知道可以委託專業向地政總署申請豁免書,讓已違規單位之用途合法化,但卻偏偏選擇在接獲警告信函後才處理申請。其實,這種做法是大錯特錯。
政府有關部門會定期視察工業大廈,對大廈內各單位之用途情況大有概念,亦有相應的紀錄在案。當向地政總署申請豁免書時,當局會要求申請者提供用途開始日期,並有機會向申請者追溯豁免費用。因此,那為何不及早申請,單位用得既安心,員工又獲安全保障。
作者為中原測量師行專業估價部高級經理吳庭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