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租客信用資料庫
日期:2020-03-17香港經濟有步入衰退的趨勢,筆者最近亦收到較多查詢是關於欠租的事宜,最直接的處理方法是入稟土地審裁處收回物業管有權,但始終由申請直到收回物業,往往需時三至四個月,故大部份個案即使最後成功收回了物業,也會有一定程度上的租金損失。若想繼續向失蹤了的租客追討賠償,也不是一件客易的事情。
所以,長遠來說,能有一個完整的租客信用資料庫以及在洽談新租時可以有效使用,對業主便更加放心並提高了保障。
本公司亦有為旗下管理物業推動 “優質租客認可計劃”,讓業主能有多一個渠道甄選租客,同時亦鼓勵租客準時交租及履行其他租約責任以獲得證書,令雙方能保持良好關係。但是,若果要推廣至全港普遍實行及應用,所遇見的問題也不少。
私隱受保障 租客同意才查閱
第一,租客個人資料始終是私隱,在法律上是受到保障的。租客信用報告很多時是包括租客過去的租賃及財務信貸歷史等重要資訊。在外國,若果業主要取得租客資料,一定要首先得到租客的書面同意才能進行。現在香港普遍的住宅租賃一般不用租客提交信貸紀錄等資料,所以推行時,或會受到租客的反對。要使業主租樓時獲取租客信用報告成為一種新常態,實在需要長時間去推廣及實行。
其次,是關於報告內容資料的真確性。現時普遍租賃資料例如交租狀況及租賃期間的紛爭,很多時只有業主及租客才知道。坊間上也有不少租霸資料庫,但很多時租霸的資料未必是一致,我們對資料的信賴性也存有很大疑問。要有效收集資料,需要業主提供相關數據,並由資料庫的管理者進一步核實及處理分析,並將這些種類眾多的資料,合理地權衡比重後,化作成一個綜合的信用評分,最後才能成為一份有公信力的報告令雙方信賴及接納。中間核實資料的過程及步驟,需要細心設計及研究才能有效運用。
最後便是付費的問題,提供這些報告的機構一般都要收取若干費用以支持系統的營運,這些費用應該要由租客或是業主負責?相信要待信用資料庫廣泛應用後才能得悉。
作者為中原測量師行 租務管理部助理經理 廖立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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