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主盤等於筍盤嗎?
日期:2014-04-07
銀主盤是指業主拖欠或無力支付銀行按揭供款,最終遭銀行根據按揭條款循法律途徑收回抵押物業,並將物業於市場出售,以賣樓款項償還按揭欠款。早前有報導指近月銀主盤數量增加,在樓市下行風險增加的情況下,銀主盤風潮會否正在形成? 97年金融風暴後至03年,樓價出現長達6年跌勢,當時樓市出現了很多資不抵債及斷供個案,那些年銀主盤曾大量湧現。現時情況有別於當年,按揭比率處低水平,甚少資不抵債,加上就業市場健康,供款比率偏低,即使樓價向下調整機會增加,亦不致於大幅增加斷供個案;事實上,即使出現負資產不等於形成銀主盤,導致銀主盤的直接原因是斷供。
近月銀主盤稍為增加,較大原因是礙於內地水緊影響,令部份內地買家出現資金周轉問題,因而選擇放棄供款,結果由銀行接收物業變賣抵債;另外亦有部份內地買家將單位進行高槓桿借貸套現,將物業加二按甚至三按四按,當財務狀況出現問題時,惟有棄樓而去。目前銀主盤在市場僅屬個別少數個案,暫難言會出現明顯增加趨勢,不過,銀主盤可對樓市帶來惡性循環之負面影響,最重要還是保持就業市場穩定以防患未然。
銀主盤成交價多較市價為低,有些置業人士認為是尋覓筍盤好時機,但事實上,銀主盤未必一定較市場上之業主樓盤吸引,雖然銀主盤價錢一般較市價低,但幅度多少,亦視乎市場供求、物業質素以及銀主取態。銀主行使法律權力將按揭抵押品變賣時,基本上需對業主履行誠信責任,盡量按市場合理價值出售物業,以保障業主的利益。最近出現之少部份銀主盤,若然沒有進行二按或加按,或許根本沒有涉及資不抵債的問題,只是業主資金周轉困難放棄供樓,銀主成功售出物業後,樓款先用作償還第一按揭之所有欠款,然後還款予已登記押記之債權人及法律費用,若有餘額,須向業主歸還。不過,很多時現實環境令銀行不能以市場好價售出銀主盤,例如當市道不景氣,甚至銀主盤供應增加,都迫使銀主需割價吸引買家承接單位。
銀行一般透過拍賣或地產代理出售銀主盤物業,銀主盤之所以售價較平亦基於買家必須接受幾項特別條款,若果銀主不賣平一點,買家倒不如選擇市場上其他沒有限制的一二手單位,這是購買銀主盤需要注意的地方。銀主盤買賣條款一般訂明買方不可以提出業權查詢,即是買方不可對任何產權負擔或物業狀況問題提出爭議,簽署買賣合約等同已接受該物業之業權,銀主亦不會負責清理單位內之雜物,故此買方在買入單位前宜先委託律師查看業權是否有瑕疵、有否違反建築物條例或其他法庭頒令、視察物業有否僭建問題、結構性間隔改動等,否則有關問題或導致銀行拒絕批出按揭貸款,買家便大失預算。
此外,銀主盤買賣條款一般訂明買方不可將單位轉售,除非獲得雙方同意,避免買方可透過轉售獲利。雖然按目前市況及樓市措施下,買方根本難於摩售單位圖利,但此乃傳統銀主盤條款保障業主利益,故買家亦得留意,若有突發狀況需要急於轉售單位,銀主盤未必有此彈性。若然單位是透過拍賣形式出售,買家應先找銀行替物業進行估價,以確定其市場價位,方便設定心目中的出價上限。
上文轉載自經濟日報置業家居樓市講場專欄
中原按揭經紀 董事總經理 王美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