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艱辛、充滿朝氣

日期:2013-12-31

在美國曾有一場罕有的訴訟。一位工作經驗豐富的中年應徵者,到法院控告一間波鞋公司,告他們招聰一百萬年薪的行政總裁時不公平。因為波鞋公司沒有聘用有二十多年銷售波鞋經驗的他,卻要錄用一個二十多歲的小伙子。

 

法官向波鞋公司的老闆問話。老闆說,在面試時問了他們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公司為何要聘用你,你將會對公司作出甚麼貢獻?

 

中年人答道:我會減低原料成本、增加銷售廣告,令公司短期月盈利上升三成。

 

年輕人答:我會致力設計各種不同款式,配合不同場合需要的鞋。例如,上班一族喜歡皮鞋的高雅外形,但又希望有波鞋舒適耐用特點。另外,希望可以設計七彩繽紛的便服鞋,不脫波鞋的舒適度,又可去除波鞋的粗獷外形等。

 

第二個問題是:如果公司給你一百萬花紅,你會如何使用?

 

中年人答:我會用一半錢買房子與家人分享,另一半省下來作為日後開支。

 

年輕人答:我會用一半錢作大學生波鞋設計創作獎獎金,另一半環遊世界,視察人們的喜好,盡量把品牌推廣至全世界。

 

面試後,秘書小姐問他們兩位會否考慮當行政總裁的助手,年薪約十萬元。那中年人斷言拒絕。年輕人則說沒問題,公司可以不用付我分毫,直至認為我物有所值才給薪金,只要公司肯聘請我,助我完成畢生夢想「做出一雙好鞋」便可。

 

法院一致裁定,有幹勁、有抱負、不怕艱辛、有朝氣的年輕人得勝是理所當然的。

 

立志是事業的大門,工作是登堂入室的旅程,旅程盡頭就是成功在等待你。

 

 

 

你可能感興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