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影響 舊樓收購步伐遇阻

日期:2012-11-07

金朝陽集團所發展的項目一直以合併收購作主打,單單去年已收購5個項目,其執行董事陳慧苓()早前在電台節目中分享集團的經營理念,以及未來發展方向。

 

 

金朝陽集團致力發展銅鑼灣與大坑一帶的黃金地段,其土地儲備大都以物業合併及舊樓收購等形式得來,並由經驗豐富的資深團隊處理相關事宜;在這數年間曾經創造不少精品式豪宅品牌,如:「尚巒」及「曦巒」,從兩個項目的銷情可見,此類型物業在市場上頗受歡迎,發展商亦在區內奠定鞏固地位。

 

雖然集團項目大部份位處優越地段,不過為了保持「貨如輪轉」的營運模式,不會「惜售」並積極推出項目套現,取得資金後再作下一次物業發展,激發區內新動力。集團從「合併收購」中取得土地儲備後,會細心研究位置性質、毗鄰環境,是適合作商住還是純住宅項目發展。以「曦巒」為例,集團原先打算在該地點打造一座服務式酒店,只因公司未有團隊有相關實戰經驗,故此擱置此構思轉而發展精品式豪宅項目。

 

現時可供發展的市區用地不多,尤其是港島區,除了政府偶爾推出一兩幅地皮外,發展商難以吸納相關地段的土地儲備,所以「合併收購」差不多已成為增加市區土地儲備的最佳方法,雖然當中過程較繁複及需時,但牽涉金額可由發展商控制,不少中小型發展商皆精於此道。正當大型發展商收拍賣和投標形式取得多幅土地的發展權,為市區周邊地方興建大型屋苑及發展配套設施,中小型發展商的「合併收購」再重建正好為舊區帶來新景象、新面貌,提升競爭力及區內物業的升值潛力,並填補整體發展空間。

 

最近政府加設了「買家印花稅」,若以有限公司購入住宅物業的交易, 均須繳納15%的相關稅項,而發展商是以公司名義進行舊樓收購,即使政府發言人指『買家取得住宅物業(包括空地),並於拆毀取得的住宅物業後(如適用)重建指定數目的住宅物業,及須於取得該住宅物業指定期間內完成及銷售重建後的住宅物業,可豁免徵收「買家印花稅」』。但未有釐清如何界定「指定數目」和「指定的完成期」,有部份發展商在政府出招後已叫停收購項目,採取觀望態度,筆者相信未來物業合併及舊樓收購的步伐會遇到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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