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推置業貸款 惠及市民

日期:2013-01-31

特首梁振英在發表第一份施政報告時指出,「中產置業」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有政客及市民認為,不應口惠而實不至,如果政府能夠為市民再次提供置業貸款計劃,將會有助市民買樓。

 

梁表示,有人認為:要住樓,可以租,不必買。他認為:「中產置業」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因此,政府會堅持「協助基層上樓、協助中產置業」的施政理念。

 

政府的房屋政策目標是:(一)協助基層市民「上樓」,滿足基本住屋需求;(二)讓市民按自己的負擔能力和條件,選擇安居之所,並鼓勵自置居所;(三)在出租公屋之上,提供有資助的自置居所,搭建置業階梯;(四)維持私人樓市健康平穩發展,在供應緊張的情況下,優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需要。

 

筆者聽到一些政客及市民意見,政府如果能夠為市民提供免息的置業貸款,將會使到更多市民能夠在置業方面願望成真。

 

香港房屋委員會曾在19884月推出「自置居所貸款計劃」(自貸),提供免息貸款或每月按揭還款補助金予合資格租戶,以協助他們自置居所。成功的綠表申請人現可選擇分13年償還的免息貸款80萬元或分20年償還的免息貸款60萬元。白表申請人則可選擇分14年償還的免息貸款50萬元或分20年償還的免息貸款40萬元。合資格的綠表和白表申請人亦可選擇接受毋須償還的按揭還款補助金,分別為每月5,100元和3,400元,為期48個月。單身申請人的貸款額和每月補助金則減半。截至20003月底,房委會共批出4,455宗貸款和177宗按揭還款補助金,並收回3,494個公屋單位。

 

香港房屋協會則在19984月中推出「首次置業貸款計劃」(首貸),從貸款基金撥出港幣180億元,為約3萬個符合資格家庭提供貸款。最高貸款額可達港幣60萬元或購入私人住宅單位的淨樓價的三成,以較低數額為準。還款則由動用貸款第四年開始以120期每月等額償還。

 

房屋委員會於2002年年底推出一項新的「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置貸),協助中等至低收入人士在私人物業市場自置居所。這計劃將取代分別由房委會負責推行的「自貸」及房協的「首貸」。

 

在計劃下,綠表及白表的申請人將獲得相同款額的免息貸款或每月按揭還款補助金。供申請人選擇的方案有三,分別是︰總共39萬元的基本貸款(分20年攤還),或最高53萬元的貸款(分13年攤還);又或者於4年內領取每月3,800元無須償還的補助金。房委會20047月通過終止「置貸」。

 

政客及市民覺得,如果梁特首希望幫助市民置業,恢復置業貸款將會得到市民的歡迎,或許對他的民望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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