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投資 業主有自主權
日期:2016-08-29投資種類繁多,但實際上大致只得兩類,有自主權與無自主權。不過,股票、基金等等,皆無自主權,由上市公司董事會或基金經理掌控,投資者處於被動狀態。所以,筆者寧願投資在自己有話事權的住宅等物業身上。
強積金自2000年12月至今年6月底,平均每年回報率為2.6%,比較首15年強積金的整體回報率為3.1%更低!扣除多年來大約1.8%的平均通脹,就變得所餘無幾。
經歷環球股市去年暴跌,拖累上年度強積金回報率錄得大跌8.2%。今年上半年股市稍為穩定,強積金收復部份失地。積金局最新季度報告顯示,今年次季平均強積金回報率為0.4%,每名打工仔平均賺909元。
購買股票或強積金的基金,投資者都非常被動,因為如何投資,操控在上市公司管理層或基金經理手中,無論賺與蝕,投資者無甚發言權。強積金管理費非常昂貴,比起買賣股票收費高得多。基金經理打理強積金,贏錢的話無問題,如果輸大錢,又收取昂貴管理費,投資者就覺得「可怒也!」,所以,如果是輸錢,投資者寧願自己操盤買賣股票,輸了心甘情願。但其實投資股票,投資者只可以控制到買賣決定,至於公司如何運作,也很難置喙,買著一些業績差的上市公司,投資者一樣有冤無路訴。
購買物業作投資,業主的處境就截然不同,完成買入所有程序之後,就有絕對權利決定自住抑或出租,完全視乎業主個人喜好。而且出租物業,租金由業主決定,租給甚麼住客也有絕對自主權,可以揀選到自己最滿意的條件才簽訂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