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提出,政府可否容許首次置業人士,動用強積金部份供款支付首期費用。政府表示值得考慮。儘管僱員強積金戶口平均只約有18萬元,用來買樓只是略有幫助,但買樓的實際性比起購買金融產品更實用,最少能夠「賺到住」!
物業和金融產品都有升有跌,強積金產品種類太多,看到供款人眼花繚亂,很容易入錯貨。如果看到別人投資有升幅,自己卻倒跌,心情如何不言而喻。如果供款能夠用來置業,最低限度成功買樓之後,供款人就可以「賺到住」,解決到居住問題。
供款人不幸看錯樓市,只要能夠繼續供款就有屋住,二三十年供滿樓之後就有一間屋。金融產品幾十年後的購買力,令人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