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樣的估值日期
日期:2024-06-17基於工作關係,筆者需要常常接觸將會移民離開香港的人士,有感未來數月,特別是暑假期間,將會是移民高峰期。
筆者為客人提供物業估價報告服務,故當客人查詢相關報告內容時,總會向客人了解即將離開香港的日期,以作為該估價報告中的估值日期。每份物業估價報告都需設定最少一個估值日期,目的是讓產業測量師為物業對象,於該設定的估值日期當天之價值進行評估,故估值日期必須為某一天,而不是某段期間。
曾為港島區某大型屋苑單位評估,估值日期為八十年代末某一天,報告用作客人親屬之遺產報稅用途,故需要追溯30多年前價值。由於相關物業成交資訊只供追溯至九十年代初,故需要花多一點時間及成本以尋找可資比較成交數據。
很多時,客人在出售物業前,都會聘請測量師為其物業進行評估,那報告之估值日期會定為報告日期,因為該估值才會為最更新。
不同用途的物業估價報告,會有不同的估值日期,需要留意清楚。
作者為中原測量師行聯席董事(專業估價部) 吳庭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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