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樓市熾熱,金管局推出的逆周期措拖,要求買家在申請物業按揭時,除了供款申請人月供金額佔入息不得多於50%水平外,還需額外加2厘的壓力測試,防止按揭危機。不過,隨著市況轉趨疲弱,有關壓測一度由3厘下降至2厘,而金管局最新宣佈,取消加2厘壓力測試要求。
同時,價值3,000萬元或以下的自用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調整至七成;價值3,500萬元或以上的自用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調整至六成。至於,非住宅物業,包括寫字樓、商鋪及工廈等,的按揭成數上限,由六成提升至七成。以「資產水平」為審批基礎的物業按揭貸款的按揭成數上限,由五成提升至六成,適用於住宅和非住宅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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