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丟吉唔住」有代價 房委會: 違反居住規定要交回單位禁出售

日期:2024-01-26
居屋「丟吉唔住」有代價       房委會: 違反居住規定要交回單位禁出售

千辛萬苦抽到新居屋,趁市場有承接,近年出現居屋市場單位仍處於「清水樓」狀態,即單位未曾有人入住,業主已將單位轉售圖利個案。房屋署就濫用個案展開調查,指按居住規則所限,資助出售單位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則須由業主及名列同一申請表的全部家庭成員居住,否則房委會有權要求業主將單位轉讓回房委會。

居屋2023| 清水樓|居住規定 

「居屋2023」即將下周三揀樓,因應近年市場不時出現新居屋未曾入住,俗稱「清水樓」出售個案,有違規之嫌,房屋委員會表示就有關居屋空置多年後放售圖利個案,已進行處理,業主需向房委會提交出售單位後所賺取的所有利潤。房委會提醒業主,按房委會的買賣協議,資助出售單位須由業主本人及名列同一申請表的全部家庭成員居住,否則房委會有權要求業主將單位轉讓回房委會,以及不准許在居屋第二市場(俗稱居二)出售。

購買資助出售單位業主與房委會於購入單位時所簽訂的買賣協議,有列明居住規則,身兼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梁文廣並指,居屋的居住規定一直存在,只是過去房委會有否嚴格及認真執行。對是次房委會嚴格執行買賣協議規定,能起撥亂反正及阻嚇作用,循現有方向採取強硬措施,已可有效執法。

協議列明違規可要求交回單位 

房委會又指,一直嚴肅跟進懷疑違反居住規定個案,在考慮每宗個案的情況後會採取適當行動,同時提醒市民下周三為「居屋2023」揀樓日,業主需嚴格遵守所有資助出售單位的居住規定。若發現業主違反有關規定,業主或其家庭成員沒有實際居於該單位,房委會有權要求業主將單位轉讓回房委會,及不會批准就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可供出售證明書」或「提名信」的申請,已發出的「可供出售證明書」亦會被撤銷,有關業主將不能於居屋第二市場出售該單位。

居屋有居住規定   

不過,有個別特殊情況,如業主需要因病入院、家人有嚴重健康問題需要照顧,而未能處理裝修及搬屋等問題,房委會會暫緩執行違反買賣協議行動,並要求業主於指定期限內入住有關單位,以符合買賣協議的要求。房委會會對有關單位的居住情況進行監察,以確保沒有違規情況。

近年不少地產成交新聞可見,新居屋獲白居二買家捧場下,屢錄二手轉售勁賺個案。如去年中,天水圍居屋屏欣苑A座低層4室,實用面積約447方呎,未補地價方式以450萬元售出,實呎10,067元。原業主2018年向房委會一手購入,持貨約5年,帳面勁賺231.9萬元。長沙灣凱樂苑更於去年逆市出現樓王,B座高層1室2房戶,未補地價方式以695萬元易手,實用呎價逾1.44萬元,刷新西九龍未補價居屋呎價新高之餘,原業主於2019年9月以349.06萬元一手購入,持貨3年多,帳面勁賺345.94萬元,升值達99%。

置業需求殷切,房委會「居屋2023」將發售6個共9,154個居屋單位,共接獲17萬份申請,超額認購17.5倍,當中「白居二」接獲約8.2萬份申請。出售屋苑包括啟德啟悅苑、觀塘安達臣道安楹苑、安麗苑和安樺苑、屯門兆翠苑及元朗朗天苑。而新居屋交樓不附任何裝修外飾,俗稱「清水樓」,以實而不華為準則,交收樓時單位全都是白色油漆牆身、水泥地板,大部分單位亦沒有間隔牆,購買前必須先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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