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與同事開例會,有同事話有幾個單位吉咗,應該點樣做,我話按照國際慣例,減多少租,加多少佣金,萬事有商量,最緊要是將單位租出去,又唔係賣,蝕少少底有什麼問題,同事話明白,反問點解政府面對財赤是加稅而非減稅。
這是官員與生意人不同之處,如果由生意人做官員,一樣會減稅而非加稅,好似唐英年當年面對財赤,不但冇開徵銷售稅,反而取消遺產稅以及紅酒稅,最後香港又可以渡過難關,如果當時開徵銷售稅,當然唔會取消遺產稅以及紅酒稅,甚至會出現更多苛捐雜稅,局面變成點真的很難預料。
如果財爺夠膽,應該知道地產商唔買地主要是冇人買樓,最正確做法就是減印花稅,以及撤銷所有辣招稅,刺激港人以及來港專才買樓,有人買樓,地產商自然會買地,財赤問題才有機會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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