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婚姻關係走到盡頭,有時需要透過司法程序來解決分手事宜。然而,這可能是一個漫長且艱難的過程,特別是離婚過程中,如涉及業權分配或轉讓的訴訟,物業可能會被釘契而難以出售,即使法庭已判決要求物業轉名予其中一方,由於有部分銀行視之為「送贈契」,而令到該物業短期內難以出售及做按揭套現。近日,我們有一個客戶,受離婚訴訟困擾近10年,即使最後獲判勝訴得到業權,但10年來的訟費以及因為財務困境而欠債仍未解決,如何協助客戶以「無償」得來的業權作按揭套現解困呢?
這位客戶雖然最終勝訴,獲丈夫以無條件(nil consideration)將業權轉讓給客戶,但由於訴訟持續時間過長,中途客戶還上訴,產生了一筆訴訟費用。同時,情緒困擾也讓客戶的收入受到影響,加上物業在離婚訴訟期間被釘契,客戶無法透過按揭套現或出售物業。客戶只能以私人貸款解決燃眉之急,但因周轉不靈,未能及時還款,導致信貸評級跌至「i」級的水平。此時,客戶已欠債約100萬元,包括訟費欠款。
當客戶向我們求助時,物業仍處於釘契狀態,但法庭已出具「判決書」。然而,由於物業屬於無條件轉讓,部分銀行可能會視之為「送契」,其實按我們經驗,由於「送契」是法庭的要求,有部份銀行可接納這類按揭申請。不過,客戶屬於自僱人士,信貸評級也不太好,這些因素會進一步減少了可申請的銀行選擇。
在我們協助爭取之下,成功為客戶找到一家銀行願意批出150萬元貸款,息率為P+1.5厘,年期30年,每月供款約1.02萬元,是客戶能負擔及可持續還款的水平。這筆貸款讓客戶能夠還清欠債及訟費,並有數十萬元可作備用現金,完美解決客戶的財務困境。
雖然現時銀行批出息率較高,但好處是罰息期僅一年。因此,我們建議客戶在這一年的時間內重新整理好入息及信貸狀況,然後轉換至較低息的按揭計劃,屆時供款可降至約6000多元,供款更為輕鬆,真正可以「重新出發」,擺脱近10年身心俱疲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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