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內非工業用途 宜先申請
日期:2023-05-23早前接獲工廠大廈租客查詢,欲為其正在租用的工廈單位進行城市規劃申請及向地政總署申請豁免書,好使其正在營運中的美容院生意得以合法地在工廈內繼續進行。言談間,得知該租客之業主,早在幾個月前已經接獲地政總署的信函,指其工廈單位正在違反地契,並需於短期內回復進行地契所指定的工業用途。
以上的查詢或情況屢見不鮮,偏偏業主或租客卻在收到地政總署的指控信函時,才懂得反應,甚至才知悉自己正在違反地契用途限制。由於以上例子中的用途,即商店及服務行業,牽涉客戶人流出入,能夠成功申請相關豁免書絕對困難。
大家需要知道,香港各地段都由不同的地契所規管,規管的內容可能包括地段上建築物的用途、樓面面積、樓層數目等。政府地政總署有專責部門負責定期巡查違反地契案件,一旦發現將立即出信予業主,並命令馬上回復及遵從地契。如業主想佔用其單位作非地契所指明用途,需先向地政總署申請豁免書,並在獲批後定時繳交豁免費用以進行申請用途。 工業單位轉辦公室獲准機會高
事實上,工廈內並非所有的申請用途都會被有關政府部門所拒絕的,如工廈單位內的附屬寫字樓用途,因牽涉不多的人流量,一般的申請在符合其他附帶條件之情況下(如消防設備或走火通道條件等)都會被批准的。
除此之外,業主也需要留意自己的建築物於城市規劃下屬於什麼用途地帶。舉例說明,對於其他指定用途(商貿)地帶的工業單位來說,辦公室(直接提供顧客服務或貨品者除外)屬經常准許的用途,即無需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申請;另至於對工業地帶的地廠(即工業大廈內的地面單位)來說,商店及服務行業用途需先向城規會申請,並可能在有附帶條件下獲批申請用途。
工廈業主或租客為自己的工業單位改變用途前,必須認真了解地契及城市規劃的限制及申請改變用途的可能性,切勿抱着僥倖的心態而省略所有正規申請的要求,亦不要單靠眼睛所見整層工廈都用作非工業用途而判斷該等用途屬合法,皆因其他單位亦有違反地契的可能。
作者為中原測量師行聯席董事 (專業估價)吳庭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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