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在收樓之前一定要有一個照會
日期:2023-01-25有收租老友與一個長期租客反目,理由是租客在疫情下,資金比較緊絀,老友的職員有理冇理,見租客遲交租便交給律師追租封樓,租客當然不滿意,認為十年交情,稍為遲交租便要封樓,堅決不肯續租。老友的職員則認為遲交租便是破壞租約,交給律師追租收樓是很正常,否則所有租客都唔交租,老友問我如何處理類似事件。
我話很簡單,在將欠租事件交給律師處理之前,先同事通知我一聲,我會親自打電話給租客老闆或者最高負責人,打一個照會,首先了解對方是因為何種情況下欠租,很多時對方都會話只是會計處理不當,很快就會交租,我亦會如實話俾對方知道,如果唔交租,我們唯有交給律師處理,欠租事件通常都會圓滿解決。很多人不明白,以為業主與租客是對立,其實雙方雖然是對立但鬥而不破,如果破了,雙方都是輸家。
今次日韓有條件限制中國人入境,而且愈搞愈大件事,其實,所欠缺的是一個外交照會,如果日韓正式通知中國,在入境時必定要戴上黃白培,自費做核酸檢測,確診後又要自費隔離,如果中國人不接受,可以唔去日韓,有了這個外交照會,日韓就不會出現今日之困境。又要入境的中國人戴黃、白咭,困小黑房,用軍警押送中國人做核酸檢測,極盡侮辱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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