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白廿年或以上樓齡的居屋,為什麼是一個按揭分水嶺,先要瞭解居屋按揭的運作。房委會會為居屋提供「按揭貸款擔保」,銀行在審批按揭上會較寬鬆,買家不用支付按揭保費,已可做到高成數按揭,一般達九成,而且不用經過壓力測試。
至於供款年期方面,在「按揭貸款擔保」制度下,按揭供款期由居屋首次出售日期起計30年,即新居屋可做30年期,至於樓齡19年或以下的二手居屋,通常也可做到25年期,至於20年或以上,則會採用30年減樓齡的計算方式。假設一間二手居屋樓齡22年,在「按揭貸款擔保」下,銀行按揭年期為八年,雖然仍能獲得九成按揭,但由於還款年期頗短,意味每月供款金額將大增。
若按揭年期少於十年,對買家而言,是一個很大的考慮,削弱了高齡居屋的吸引力。若希望將年期延長,手頭資金較多的買家,亦可考慮在申請按揭之初支付四成首期,銀行便可批出25年期的按揭,不受「按揭貸款擔保」的限制,情況如私樓方式處理。
由此可見,對於未補地價的二手居屋,樓齡一旦達20年這個分水嶺,日後買家上會時將遇上兩個問題,其一是按揭年期過短,其二是要抬四成首期買樓,四成首期動輒百萬元,如資金達此水平的買家,或許早已轉戰私樓市場。
居屋自上世紀七十年代尾推出,於2002年或以前出售的居屋,其實已屆20年以上,需面對上述按揭問題,具人氣的逾廿年舊居屋包括鑽石山龍蟠苑、旺角富榮花園、港島南區居屋王雅濤閣、何文田冠暉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