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雙贏 加快重建

日期:2022-06-02
萊論樓市-促進雙贏 加快重建-House730

香港的樓宇老化問題嚴重。在過去十年,樓齡達5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由3,900幢急增至8,600幢。除了市建局,私人發展商在收購重建上亦扮演重要角色。

但現時與私人發展商收購重建及強制售賣(亦稱強拍)的相關法規中,有部分是對買賣雙方均造成掣肘,例如平均業權的計算標準就是其一。

    以下是自從《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在1999年6月生效以來,截至2022年4月30日為止,強制售賣的申請宗數及其結果的數據:

                

提交的強制售賣申請數目

404

發出的強制售賣令數目

163

中止/撤銷/暫緩執行的申請數目

190

被駁回/剔除的申請數目

3

處理中的申請數目

48

過去10年,強拍的申請宗數平均每年不多於30宗,相對8600幢老化樓宇的現況,只屬冰山一角,故此政府必須審視現有的條例,在平衡發展商與小業主雙方利益的前提下,令雙方受益,從而加快社區重建進度。       

    根據現時條例,當業主擁有某一地段的八成業權,就可以申請強拍。而當一宗強制出售申請涵蓋兩個或更多地段,而業主又未能在每一地段均取得足夠業權時,除非該些地段的建築物之間有共用樓梯連接,否則不可以以平均百份比達到八成業權作為理據而提出申請。

    以2021年4月土地審裁處否決強制拍賣山頂道81號至95號史超域台的案件為例,當時審裁處認為山頂道81號是一個獨立地段,並且沒有與其他地段以共用樓梯連接,因此申請人不應將該地段與其餘地段合併計算平均業權。惟申請人當時僅持有該地段約五成的業權,並未達到八成的強拍門檻。一個更具規模的重建機會因此條例所限而錯失。

    因此,政府可考慮將判斷不同地段能否合併計算平均業權的標準,由有否共用樓梯連接改為審視建築圖則或大廈公契來斷定各建築物是否屬於同一個建築計劃。

    更大的重建發展地段,代表著大業主可以有更全面的規劃,同時亦意味著小業主可因有更高的重建價值而得到更好的賠償。只有在收購重建中達到雙嬴才是應對市區老化的最有效基石,亦是盡快為舊區居民改善生活環境的最佳出路。只有如此,我們方能為香港市民創建一個可持續發展的優質生活環境,並讓住宅供應變得更快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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