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庫局: 租樓扣稅冀今夏立法會通過 六項限制「租樓族」要知
日期:2022-05-12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財政預算案宣布推出租金扣稅措施,以減輕租客壓力,上限金額10萬元,對於「租樓族」而言,有關住宅租金扣稅,實屬佳音。本月6日,有關的《2022年稅務(修訂)(關於住宅租金的稅項扣除)條例草案》已經刊憲,並於昨日(5月11日)提交立法會審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二讀《2022年稅務(修訂)(關於住宅租金的稅項扣除)條例草案》,冀望條例草案可於立法會今年夏季休會期前通過,讓措施可由2022/23課稅年度起實施。
疫情重挫經濟,政府除了分兩期向660萬名18歲以上香港居民及新來港人士,派發1萬元電子消費券外,在民生住屋上,放寬按揭成數之餘,亦向租樓一族提供扣稅優惠。市場曾預期月租2萬以下的單位最受惠,寬減相等於三分一至三分二租金。
就有關租樓扣稅事項,合資格的納稅人可於今年六月寄出的2021/22課稅年度報稅表填報預期就2022/23課稅年度繳付的住宅租金資料。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後,稅務局會在評定2022/23課稅年度暫繳薪俸稅時考慮有關扣除。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二讀《2022年稅務(修訂)(關於住宅租金的稅項扣除)條例草案》,並表示,為確保措施有針對性、防止濫用、構成雙重稅務利益或用作避稅,條例草案訂明不適用範圍,包括:
(1)納稅人或同住配偶是香港住宅的法定及實益擁有人;
(2)出租住宅物業的業主或主租客是納稅人或配偶的相聯者,例如業主是納稅人的配偶、納稅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合夥人等;
(3)納稅人或同住配偶已獲僱主提供居所;
(4)納稅人或同住配偶是公屋單位租客或認可佔用人;
(5)租住的處所不可作住宅用途,或租賃受法律或政府租契禁止;或
(6)納稅人或配偶就有關處所與業主簽訂了租賃購買協議等。
有關措施旨在減輕沒持有任何住宅物業的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的負擔,政府估計可惠及約四43萬名納稅人。政府稅收每年將因此減少約33億元。而打算採用租樓扣稅市民,上述6項細則要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