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破產人士想買樓 未必要等足5年

日期: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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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病毒疫情拖累,本港經濟轉差,2020年本港破產申請宗數8,693宗,按年增長6.6%創四年新高,至於2021年首九個月的破產申請宗數亦有5,520宗。不過,所謂「人有三衰六旺」,若破產人士遇上好際遇,數年後可能成為「另一條好漢」,甚至萌生置業念頭。那麼,如果曾經破產者想買樓,到底能否問銀行借按揭呢?

所謂破產,是宣告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一旦法庭向債務人頒布破產令,其資產將會由一位受託人接管並變賣套現,受託人可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或破產管理署、或債權人委任之專業人士擔任。

 

當破產令生效期間,破產人部分收入可被用作償還債項。對於首次破產人士,只要債權人沒有提出有效的反對理由,而破產人亦切實遵守《破產條例》的規定,有關破產令會在頒布當日起計算的四年後解除。屆時破產人士需向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下一步再向信貸資料機構環聯(TransUnion)匯報破產令已獲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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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銀行會要求破產人士取得解除破產令五年後,才接受其按揭申請。

大部分銀行會要求破產人士取得解除破產令五年後,才接受其按揭申請。

無可否認的是,曾破產人士壞賬風險較高,屬信貸紀錄較差的一群,銀行或財務機構一般都不願意向他們借出貸款。所以當破產令解除後,即使他日飛黃騰達,甚至有能力買樓,銀行批出按揭的取態亦相當保守。該人士需要再等五年時間,證明個人信貸狀況正常,才可將之前的負面信貸紀錄消除,而大部分銀行會要求破產人士取得解除破產令五年後,才接受其按揭申請。

 

申請信用卡做好信貸紀錄

 

不過,這又是否硬性規定呢,那又未必!當破產人士「重生」,並獲得穩定收入後,可以向一些中小型銀行申請破產後的第一張信用卡,並在發卡後每個月都小額簽帳,並持續地準時償還卡數,讓信貸評級慢慢改善,爭取在未來提升信貸額。 當信貸評級改善、擁有穩定收入及足夠儲蓄,並齊備半年或以上的入息紀錄,部分按揭取態較進取的銀行,還是有機會提早批出按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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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條款可能較差

 

當然,曾破產人士亦要有心理準備,其按揭條款可能會較為遜色,例如息率較高、貸款額較低,或列明附加條件,要求該單位只能自住等。因此,相關人士應準備較充足的首期,並預先向環聯索取信貸評級報告後,才前往銀行申請按揭,以增加獲批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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