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租客欠租
日期:2021-12-24業主們投資物業收租,最重要確保租客準時交租,保持穩定租金收入。不過萬一遇上租霸,目前最有效的法律程序,可以以欠租為理由,向土地審裁署申請收回物業。不過有關程序繁複需時,一般都要花上3至4個月時間,以致業主收回物業後,租約的按金已不夠抵銷租金,另外還可能花費一筆金錢把物業還原。
上述收樓法律程序,由於土地審裁署的權限只可以收回物業管有權,審裁署並沒有權力迫使租客交還欠款,所以業主往往收回物業以後,法律程序並未能協助業主真正追回所有損失。不過要明白早一日收回物業,亦可減少再多的租金損失。
如果業主收回物業後希望追回金錢上的損失,目前法律上只可以透過律師,向法庭申請扣押欠款人的資產甚至申請欠款人破產。不過進行相關法律程序亦涉及一定費用,所以業主亦應先咨詢律師意見,衡量風險與利弊。
最後,要避免出租物業的金錢損失,最佳辦法仍然是由甄選租客入手,如果租客能提供穩定收入證明、甚至過往記錄良好,業主應該珍惜租客並盡量留住。另外市場上亦有保險產品提供租金保障,購買相關保險亦能減少一定風險。
作者為中原測量師行租務管理部高級經理 潘志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