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唔係隨便做 小心影響日後置業大計 - 香港地產新聞 - House730

擔保人唔係隨便做 小心影響日後置業大計

日期: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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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樓是人生大事,但上車客在入市時,有時會因收入不足、入息不穩定,或是按揭申請人年紀較大,被銀行要求加入第三者作為擔保人,以便成功批核按揭。雖然對於部分取態較寬鬆的銀行,除了未成年人士、破產人士或欠缺自理能力人士外,任何人均可為他人置業時提供擔保。但由於擔保人需面臨一定風險,並會影響自己的借款能力,因此答應為別人作擔保時,宜留意以下幾個重要事項。

 

首先,如要成為他人的擔保人,應先審視與對方的關係是否穩定。如果對方是你的直系親屬,如父母、兄弟姊妹或夫婦等,為他們提供擔保,當然問題不大;但如果只是男女朋友關係,假設男方買樓時要求女方作擔保,日後卻因感情生變而分手,就要留意擔保人身份不會隨關係改變而出現變動。當女方日後需要借錢買樓,如果未能「甩擔保」,其作為擔保人牽涉的按揭債務,會令自己買樓時的借款能力受影響了。

 

擔保人通常較年輕及收入穩定

 

如果要為他人承造按揭時提供擔保,需符合以下幾個簡單要求:首先是每月有穩定收入;其次是財政狀況良好,例如沒有大筆按揭貸款或私人債務;最後是年齡不能太高,因銀行對「借款人年齡+供款年期」的數字設有上限,一般為70年至80年,如果借款人本來年事甚高,卻找來同樣年長的擔保人,便很難獲批長年期按揭。

 

另外,除非擔保人本身持有已供滿物業,否則當他仍有按揭貸款未還清,為他人作出擔保時,情況就會仿如持有「第二套房」般,銀行審批按揭的態度會較保守。

 

有機會要償還按揭

 

擔保人的責任,在於借款人拖欠貸款時,會作為承擔債務者的角色。因此,如果借款人未有按時償還按揭,銀行屢追不果,便會轉為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當然擔保人亦可透過法律行動向借款人追討,但如果對方無力還債甚至失去踪影,擔保人便要代為清還欠款。即使借款人有還錢,但不時出現逾時還款的情況,擔保人的信貸評級亦會被拖累。因此,在答應作為擔保人之前,應先了解對方的財政狀況,以免債務「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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